石棺藏屍案:首被告自稱「靠食腦」為生 「呃呃氹氹」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4/23 20:41

最後更新: 2018/04/23 20:4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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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棺藏屍案首被告自稱「靠食腦」為生 「呃呃氹氹」。(資料圖片)

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,涉案3名無業漢被控謀殺罪,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續審。控方今午播放首被告從台灣返港後即晚進行的錄影會面片段,首被告向警方稱案發時他、另外兩名被告及「小草」均沒有工作,每月近4萬元開支均由他負責,他指涉案單位租金由姑母一筆過付清半年租金。首被告稱生活費「靠食腦」,笑言是「呃呃氹氹」即詐騙。

首被告稱案發時與另兩名被告,以及特赦證人「小草」同住涉案單位,各人均無業,當時27歲的首被告稱「一路都無嘢做」,他指涉案單位月租1.5萬,「一開始由姑媽幫我俾17.5萬」,他指姑母向祖母拿取20多萬元替他繳付半年租,並剩下2至5萬元。首被告稱當時居於單位的人士,三餐開支均由他支付,有時會「攞阿爸阿媽錢」,有時「搵錢食自己」。

首被告指死者當時亦無業,他指死者當時以炒期指為生,他指死者「同人講好窮,知佢收埋好多錢」,並指死者不會沒有錢,而他和死者的錢銀瓜葛達百萬元,但首被告指與死者有不同工作給大家,於是當作還錢,故沒有執著於這件事。

首被告透露曾讀鑽石課程,被告問及會考成績時,首被告回應是「差囉」。首被告指「著草」到台灣時曾致電父親,要求想辦法籌錢給他,他曾向父親指「有啲事可能要著草」,最終父親給他約8萬元,加上積蓄帶約共9萬多元到台灣。

3名被告分別為曾祥欣(27歲),劉錫豪(22歲),張善恒(24歲),3人均報稱無業,同被控1項謀殺罪,控罪指他們約於 2016年3月4日,在香港謀殺張萬里(28歲)。